第2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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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地面载体不太好,能发现有足迹就不错了。林涛说。

也就是说,我们掌握了犯罪分子的足迹?我说,那同类型的鞋子在找吗?

正在找。荣支队说。

不仅仅是足迹。李蒙说,我们在路灯杆上还发现了一枚手印,应该是犯罪分子所留。

李蒙播放了一张ppt,显示路灯杆的局部特写,果真有一枚汗液手印。而且,手印的掌纹和指纹都很清楚,具有明确的比对特征。

有证据就好办多了,甄别犯罪嫌疑人也容易很多。我满意地说,不过,你们是怎么确定这枚手印肯定是犯罪分子的呢?

案发时间是周六晚上,而周六晚上十点半之前,我们汀棠市一直在下雨。李蒙说,这枚手印能够留下来,没有被雨水冲刷掉,说明是在十点半之后、路灯杆已经干涸后形成的,这是其一。法医说死者死亡时间是晚上十二点左右,而周日上午八点我们就开始勘查现场了,别人再在这里留下手印的概率很小,这是其二。这里虽然是别墅区的中央,但是路灯杆的位置是在灌木丛中,如果不是要用这个路灯杆作为攀登工具,是不会钻到灌木丛里摸路灯杆的,这是其三。

很有道理。我非常赞同。

所以,我们认定这是犯罪分子留下的手印,依据充分。李蒙说,他攀登路灯杆,从二楼窗户进入,杀人取物后,从正门离开。

楼梯上滴落状血迹的方向,也证实了这种推断。法医赵永说。

那法医检验的情况呢?我问。

赵永走到会议室前端,打开尸检情况ppt,说:法医检验工作在这起案子里比较简单。通过对现场血迹的分析,死者躺在自己的床上没有任何移动,遭到了直接致命性打击,打击位置是头部。

晚上十二点左右死亡?那应该是睡眠状态。我若有所思地说。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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