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 / 2)
我女儿出生后的下一件大事是主人的弟弟在经过了复杂的法律争斗后最终被执行了死刑。
在一楼为他布置了灵堂。在他的遗像和供案对面的墙上倒挂着活生生的我,胸腹朝外,还是只捆着我那两个已经曲折的不成样子的大脚趾头。我的两腿分成v字,阴户里边深深地插进一支粗大的红蜡烛,当然,点着火。烧完了再换上一支。我这盏人肉灯架上的烛光闪亮了一天一夜。
以后大家要举行各种我在国内不了解的仪式,会持续很多天。第一天过完我是被解了下来,不过还是呆在那面墙壁角里。他们要我下跪,人再往后坐到脚跟子上,背脊贴墙,拉开我的手臂用大水泥钉穿透手掌钉进墙里去。另一条手臂也是一样。到那时我已经很能忍疼了,可是钉子钉下去的时候还是发狂一样地乱叫乱喊,钉子砸进肉里去很疼,非常非常疼。
手掌上的这两个洞口以后还是慢慢地愈合了,只是在我手心和手背相对的地方留下了两个凹陷的肉坑。而且因为碰伤了神经,我的左手上有两个指头以后一直是僵硬的,不太能打弯了。
要那么干的理由还是把我当灯架。我这样被固定了姿势之后,阿昌拿着匕首干脆利索地在我的一双乳房上缘向下各扎了一个好几厘米深的洞眼。为了扩大伤口,他的刀刃在我的肉里边还又割又转的搅合一阵,他要往那里边插进去两支细小些的蜡烛,点着起来以后,火苗正好熏着我的脸。
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们到什么时候才终于结束了这一切。我大概还记得的是仪式结束以后主人让我在那间地下刑讯室里住过了下一个月,也许两个月,连门都没让我走出过半步。保镖们轮着班干活,不分白天黑夜,不管青红皂白,就是劈头盖脸的往死里打我。
折磨女人的方法也就是那些,再翻来覆去地用在我身上就是了。我记得主人有时下来,坐在那张旧藤椅上喝茶沉思,在他脚边的水泥地上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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