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最大的悖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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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念到第三遍时,林瑾倏地睁开眼睛,一下子坐起来。

悖论!

所谓的分尸抛尸案,其实只是个悖论!

因为,掩盖一桩谋杀,最好的办法乃是神不知鬼不觉。如果林瑾是死者的丈夫,发现妻子被自己想要保护的人杀死,第一个反应绝对是藏尸或者毁尸,而不是抛尸。

因为,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永远也包不住火。当你杀了人,不管把尸体抛到哪里,最后都会被人发现。唯有藏尸或者毁尸,才有可能将一桩谋杀掩盖得天衣无缝。

死者丈夫既然将妻子的头颅斩掉,说明他存有毁尸灭迹的想法。那他为何不彻底将妻子分尸干净呢?他若将死者的尸体剁碎,随便在自家院子里挖个大坑掩埋。更甚者,他碎尸后将尸块煮熟了喂狗,或倒进河里、混入河泥,是不是都比抛尸光明寺更加稳妥隐秘?

只要尸体悄无声息地消失,就算有人怀疑死者的失踪与真凶或他有关,那也仅仅是怀疑,无法作为指证他们杀人的依据。

所以,死者丈夫根本没必要抛尸,更没必要把这桩案子弄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那他抛尸的真正目的是什么?难不成,暴露尸体才能更好地保护凶手?

想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有独立的思维、行动,和自控能力。死者丈夫做出如此不寻常的事情,势必有他的道理。

那有没有可能和萧遥一样,死者的丈夫在故意欲盖弥彰,甚至祸引东墙?

欲盖弥彰很好理解,他想帮真凶掩盖罪行。那么祸引东墙呢?他想把祸,引向谁?

林瑾的眼睛越来越亮,思维也越来越清晰。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光明寺被废弃多年的后院,今日突然会有人去了?

因为,那个所谓发现后院枯井无头女尸的第一证人小沙弥,乃是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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