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那个娜娜……抑或周星辰该叫她余娜恩(1 / 2)
「周小姐,根据刑法第304条,透过胁迫、迫使别人做无义务的事,或妨碍他人行使权利,构成强制罪。
简言之,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影响他人意志,使他人因此而被迫做某件事,强制罪可能成立。
而强制罪的成立,需要『实质违法性』,我们在陆总这边得到蒐证的结果,非常有利,相信很快就能还给周小姐一个公道。」
「好的,王律师,我知道了,谢谢。」
几日之后。
周星辰依然维持居家办公,每天在隔壁邻居陆灝宇的悉心照料下,无忧无虑,好吃好睡好快乐。
而她的妈咪,果真隔海给她找了个律师,说是要让欺负她女儿的坏傢伙,全都告他个倾家荡產!
只是,这位律师她都还没见上一面,leslie又介绍了几个律师朋友,也是相同的一套说法,总之,就是她周星辰可不能白白受委屈,一定要要把对方告个落花流水就是了!
总之,最后,还是陆灝宇出的面。
男人霸道的纷纷打枪以上那些律师,直接请出阵容坚强的陆氏御用律师团队,不容置喙。
周星辰甚至都没发现,自己的生活,曾几何时,时时刻刻都是陆灝宇。
总之,就在周星辰与律师的諮询过后……
『姐,快看网红娜娜的直播,她正提到你?(?д?)?!!』
讯息声响起,只要扫过那串顏文字就知道是谁传来的。
唐菓菓这孩子!
果然成天泡在网路上,一有个什么风吹草动都知悉!到底还有没有在认真上班了!
周星辰想归想,星眸微凝,却只是滑开手机萤幕,点击那个网红娜娜的直播影片。
透着滤镜看,那个娜娜,确实相当漂亮。
她的妆容时尚精緻,毕竟,还是陆氏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