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任北岳:她再也回不来了。(2 / 2)
我们的婚姻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性生活再火热美好,毕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可以成为可有可无的部分。我尽最大的努力让吴雪在农村享受我们的简单生活,简单不是我喜欢的词,但确实准确描述了我们的生活。说实话,我干得不差,收入在村子里不算低。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但对吴雪却远远不够。
她希望我们住在城里,在城里安家落户。
结婚的时候有这种可能。大学选择学农倒不是因为多喜欢,只是觉得近水楼台先得月。自己一辈子在农村长大,如果真有那么一点儿所谓的资源,也就是围绕在身边的土地、庄稼和粮食。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农业公司工作,很快将加入公司的科研队伍。从此以后,我将朝九晚五坐在一个格子间,时不时还要在实验室加班加点,将最新的基因研究成果付诸实现。
我没有选择那条道路,和吴雪的关系从此急转直下。吴雪在农村生、农村长,但她厌恶农村、厌恶田地。在她看来,当农民挣的钱远没有在城里工作拿工资高贵,甚至在城里洗碗搬砖都比当农民强。
我没有理会吴雪的愿望,将心思全都用在赚钱上,希望用行动证明我们的收入不比城里那些伏案办公室的低。先开始做农产品销售代理,赚点儿提成和返利。后来看到各种耕地机、收割机、插秧机等农用机械越来越常见,又做起了买卖农机和维修的生意。渐渐的,生意越来越大,再后来干脆辞职包苗场自产自销。得亏那些年风调雨顺,不用太高标准就能培育出各种优质产品。
赚了钱野心跟着膨胀,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发现靠种地赚钱很容易,毕竟耕地红线明晃晃划着呢,谁都不能碰。但如果想发家致富会难很多,而且几乎只有一条路:做大。其实哪行哪业都这样,有了规模才能在对上对下时谈得了价钱。对于种地的农民,就是圈地扩大种植规模。几十亩到上百亩的土地,肯定比守在自家三分地打出来的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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