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不忌扬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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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自幼家贫,为了让家里那几个更大的孩子能吃上饭,父母就把当时最小的他给卖了。

他也懂,所以他不恨。

在人贩子手里转了几手后,王春被卖到了一个离家乡很远的地方,来到了一家大户人家。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他和十几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孩被关在一起,好吃好住的过着。

如果你以为这家人是在做慈善,那你就太天真了……

王春他们这些孩子,是被买来当陪葬品用的。

之所以养了他们半个月,是因为在等着这家的老爷咽气呢;待哪天白事办完了,这些孩子就会被要求穿上陪葬专用的好衣服,然后被活活缢死,死后往体内灌入防腐的水银,脸上化好妆容,一个一个弄成白面瓷娃娃似的,最后陪着死尸一起进墓穴。

这个事儿呢,且不说在伦理上丧尽天良,即便从法理来说,也无疑是违反当时的大朙律的;哪怕是皇亲国戚都不敢明目张胆搞这种勾当,但还是会有些人悄悄找人贩子来运作。

王春,遇到的就是这种为富不仁的人家。

好在,他命不该绝……

被拉去陪葬那天,他侥幸没被勒死,只是暂时闭气昏死了过去,而后来负责给小孩灌水银的人也因为时间紧没认真干活儿,偷懒漏了几个;就这样,王春在还有一口气悬着的情况下被送进了墓室。

两天后,他从一个修墓人暗中留下的洞里爬了出来,此后便流落街头,成了个小乞丐;直到九岁那年,他被一位丐帮的长老看中,收为了丐帮弟子。

今年,王春十九岁,在丐帮已是“四袋”的资历,其武功在同辈的丐帮弟子中出类拔萃。

世人皆知丐帮有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但这俩都是帮主才能练的护帮神功,王春这级别自是不会的;还有个比较有名的打狗阵法,则是群殴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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