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途经匪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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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了第一个镇店后,孙亦谐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寄信。

这信寄给谁呢?寄给那行脚商于庆的家人。

由于某些大家都明白的原因,信是孙亦谐让黄东来代笔的,大致内容是: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们,即诸位于庆的家人们,于庆因在浉河上遇到风雨,失足跌入水中淹死了;而“我”,也就是写信给你们的这个“无名氏”,在于庆的行李中找到了这份路引,得知了他的姓名和户籍,我能做的,也只有把他留下的那些货物都换成钱,和这份路引以及报丧的信件一同寄给你们,请你们节哀顺变。

当然了,实际上孙亦谐并没有拿于庆的货物,于庆的货物也值不了几个钱,至少比起孙亦谐塞进信封里的银票数额来说是远远不值的。

再者,于庆也不是失足淹死……

但所谓尽人事嘛,像这种举手之劳、合理的谎言,孙亦谐做也就做了。

他的理解是:长痛不如短痛,直接把于庆的死讯告诉其家人,再给点银子让他们今后好好过活,总比让他们在家一无所知地苦等要强。

不过,孙亦谐也就只能管到这一步了,至于再往后那家人会怎样,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这……就算是不错了。

可能有人会觉得,孙亦谐这么有钱,干这点善事那是理所应当,不值得称道。

但你仔细想想,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有句话叫“善财难舍”,你再有钱,让你完全不求回报地拿钱出来做一件善事,也是很难的。

这世上很多为富不仁的人也捐钱,也做慈善,他们有些是亏心事做太多了,想通过这种方式买自己一个心安,还有些则是买个名声、做做姿态。

真心想着要帮别人一把、不求任何回报,既不留名、也不把事儿到处去说,做完之后自己还根本不放在心上,不产生什么优越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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