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误闯迷魂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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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几十岁的汉子,管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儿叫“大哥”,这场面……其实也不算奇怪。

当“大哥”的,不一定要靠年纪,但一定要有实力。

有实力你才是大哥,没实力你就是弟弟,年纪大也没用,无非就是个老弟弟。

所以曾大宝到了孙亦谐的面前,那自然就成小弟了。

现在,大哥要你这弟弟给五十两,你给不给?你要不给,地上趴的那个“弟中弟”可要遭重了。

那曾大宝也没办法,谁让自己赶上这么个兄弟呢……

他在临安当了这么多年捕头,肯定也存了些积蓄,这回呢,算是全交代在里面了。

当然,孙亦谐也不白拿他们兄弟的银子:这五十两,算是“买卖”,就当是曾捕头掏钱替弟弟买下了薛推他们的这家店,今后这地方就归曾二宝了。

列位……这处置,可高明。

你说这曾氏兄弟有什么必须要死的罪过吗?也没有,那个年头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多,他们也不过就是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人,所以孙亦谐也不至于把他们赶尽杀绝。

可如果只是单纯把曾二宝打个半残,再逼曾大宝赔一笔银子给薛、袁、张三人……那也不妥。

虽然这看起来是帮朋友出了气,又惩治了恶人,但实际上这什么都没改变,反而会让矛盾激化,变成仇恨。

而眼下孙亦谐这办法,就挺好。

首先,人这方面,并没有给你打死打残,就是抽几下耳光罢了;对地痞无赖来说这也不叫事儿,连折了面子都不算,没准今后这帮混混还要出去吹嘘“我曾经被孙亦谐抽过”呢。

其次,钱这方面,这家店铺,五十两给了你们曾氏兄弟,就算你们是亏了点儿,那亏得也不多,好歹也得了份产业。

其三,孙亦谐跟曾大宝说这店算是给曾二宝的,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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