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流浪(1 / 2)
“大哥,我去参军了,祝我凯旋。弟特木尔敬上。”
察玛的遗体被天葬以后,扎布苏接到了托娅的手书,信上说,小扎布苏出生了,模样果然很像他英武的舅舅。
扎布苏命特木尔简单回信,却坚持暂时不将察玛的死讯告诉托娅。
特木尔不解:“你为她断了一只手,可以不说;外婆死了,还要瞒着她?”
“她刚生孩子不久,身子还虚,要是知道察玛去世了,她哪里受得了呢?”扎布苏温和地答道,随即晃了晃自己右手空荡的袖口,“我是时候该学会用左手写字了。”
“你真够笨的,怎么不砍左手!”特木尔红着眼眶打趣他,半年多了,每次看到扎布苏的断手,那碗口大的刀疤,他还是会觉得触目惊心,后悔自己没有保护好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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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家的毡帐,终而只剩下兄弟两人相依为命,共同操持着惨淡的营生,两个不善言辞的汉子,心慢慢越来越近,他们常常在帐前点起一把篝火,结伴喝酒烤肉,拒提往事,更不论生死。
扎布苏还是那么贴心,将烤好的肉递给特木尔:“特木尔,你想成亲吗?要不要大哥帮你找一个合适的姑娘。”
特木尔连连摇头:“我的心不在那件事上,上一个女人已经把我伤得够惨了。”
惨伤的、难以愈合的心,扎布苏也有一颗,他太懂那种沉溺在痛苦余韵中的感受,从此不再婆婆妈妈地提这些嫁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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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到了,奥云达来也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孩子,朝鲁格外宝贝自己的第一个女儿,取名为塔娜,意为珍珠,他早已不是从前的荒唐浪子,日夜守在妻女身边,还让扎布苏和特木尔做塔娜的义父。
扎布苏和特木尔带着新鲜牛乳探望产后的奥云达来,她坐在床上,头上包着厚重的帕子,举止透出已为人母的稳重。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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