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谁更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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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一个律师应该做的事,韦乐山想了想,一脸疑惑地说:“中美没签引渡协议,想引渡一个贪官都那么难,想把他抓回来估计没那么容易。”

“听我说完。”

韩均笑了笑,胸有成竹地解释道:“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缉令没什么法律效力,但可以在第一时间向美国司法部通报案情,让司法部的检察官和fbi芝加哥分部主管有个印象,为下一步行动创造有利条件。”

“怎么行动?”

“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想方设法收集其洗钱的证据,搞清楚许凡海当时是怎么把钱转到美国,转到许秋明账户上的。他舅舅应该知情,酒店财物人员也应该知道一些,我想不是很难查;

再就是证明这笔钱不干净,属于非法所得。企业家多多少少有点原罪,尤其像许凡海这种包工程的。偷税漏税也好,涉嫌行贿也罢,哪怕是搞豆腐渣工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只要有一条沾上,就可以证明这笔钱有问题。”

刑事案件变成了经济案件,江慧如百思不得其解,禁不住问道:“然后呢?”

韩均放下杯子,诡秘一笑道:“然后我就可以受公安部驻美国警务联络官委托,去跟美国司法部谈判,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关规定,请求国与被请求国可以通过缔结条约或协议,分享犯罪所得或变卖这类犯罪所得所获款项。有钱赚,有证据,又不涉及政治,他们会感兴趣的。”

夏莫青反应过来,一脸惊诧地脱口而出道:“处长,您是说让美国司法部没收许秋明在美国的财产?”

“不是没收,是分享。”

韩均笑了笑,耐心地解释道:“这是国际惯例,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猎狐行动’小组跨国追逃抓贪官,人抓回来,钱不一定能全部回来。其它国家我不知道,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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