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替天行,替天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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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一行人匆踩着朝阳的余晖来到了刘一碗麻辣烫店,正如岳峰所说,这家麻辣烫真的还在营业中。

晨枫随便点了几个丸子,蔬菜卷,其余人也没有点太多东西。

服务生先把啤酒端了上来,晨枫爽快,打开几瓶,给宋旭岩,岳峰,张驰,迟雪寒等人满上。随后,直奔主题:“既然大家都是兄弟,我就不隐瞒了!”说罢,将自己的袖子撸了上去。

众人平静止水。

“我是失踪了的勾魂者,我已经获取了【地狱-暗府】最高执法官——炼魂至尊同意,退出暗府。”

晨枫继续说道:“但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不立足于世界之上,恐怕无法保护住自己身边的人——朋友,兄弟,爱人。更无法保护亲人,我,虽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勾魂者,但也是晨家的不孝之子。我想我的父母们已经褪去了青春年华,一步一步朝着老年走去……我只有做出一番成就,才能回去找他们,给他们好生活。让他们安享晚年。”

晨枫眼睛有些湿润:“我在地狱学了不少东西——也学了很多手艺,但是这并不能让我立足于s市,我只能发挥我的特长——打架。”

“这一点岳峰,岳哥最深有体触,他曾去工地搬过砖,曾去搬家公司干过活……但是几经碾转我们仍旧回归到了原来的——参与地下世界的斗争。因为我们久而久之养成了这种习惯——路见不平拔剑相助。最后我们还是得与那些沾上就甩不掉的流氓地痞抗争……我敢对天发誓,我杀过很多人,但从未滥杀过无辜。岳峰,你也敢发誓吧?”

岳峰若有所思:“我曾经杀死了一个少年,仅有十六岁,我那时候也是一样大。他废掉了我的兄弟。又想弄掉我,我一失手,杀了他。这算是滥杀无辜么?”

晨枫摆摆手:“你杀他之前因为他废掉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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