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 2)
我这个人朋友不多。实际上就是这为数不多的朋友中,有些也仅仅限於熟人的程度,算不得朋友。有时我想到底什麽是朋友呢,大家究其实质不过都是熟识而已,不过有亲疏远近的不同罢了。
我不喜欢结交朋友,并不是我古怪孤僻。我是个对没有兴趣的人或事,不喜欢去交往不喜欢去尝试的个性——一切只和自己的本身兴趣有关。如无兴趣,则味如嚼蜡;如有兴趣,则痴迷如染毒瘾。对我来说,「味如嚼蜡」简直是致命的——我深深理解台湾作家三毛不喜欢做办公室工作的原因,并对她抱以无限的同情——因为她原本是自由自在的。
所以我的酒肉朋友一个没有,因为对喝酒应酬之类,我没有丝毫兴趣——我觉得聚在一起喝酒是「味如嚼蜡」的事。
但在外人却可能不这样看我或这样试图理解我,比如我的婚姻。我和钥的婚姻只维持了一年半就结束了——别人也许会误以为那是因为我的孤僻古怪所致——当然别人是如何判断我失败婚姻的原因的,我无从知晓——我自以为是别人用「孤僻古怪」来解释我失败的婚姻。至於「孤僻古怪」也是我替别人给自己下的评语——我想我在别人眼中可能是「孤僻古怪」的吧。至於别人到底如何评议我,说实话我也一点不知晓。
过了而立之年的我,得出这样一个我自认为重要的结论——人的很多想当然都和事实不符,甚至与事实相去甚远。这一结论到底有没有滑入「想当然」的渔网——幸运的是,到现在还没有。
当然也不是我对钥或我们的婚姻失去了兴趣——完全不是,否则就不会有我给你讲的这个故事了。
我想把第一次婚姻失败的原因归咎於我这一边,这样会觉得自己更男人一些——这样说来似乎有独自担当的虚荣嫌疑,因为大家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句俗言——但我初次婚姻的失败,的的确确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并非给自己独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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