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主持的正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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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一下,如果某君往日皆于帝都谋生,其工作就是在成衣店,将缝制好的内衣打包卷好售卖,简称内卷。

某日此君忽然一道灵光炸开在脑海,打算换份工作,改成把破烂搜集摆放安置在车上,然后运出城去,状语后置简称摆烂。

摆烂嘛,在那里都可以,所以此君回了自己老家,靠着祖辈家产衣食无忧,每日除了吃睡,再无旁骛,是否羡煞旁人?

盛姿搬着个小板凳坐在街口阴凉处,摇着把扇子给自己扇风,以徒劳抵抗燥热的天气,并思考这个颇为辩证的问题。

唉,她叹了口气,顺便拿帕子擦了擦汗,换了一条腿撑胳膊。

旁人她不知道,反正如果其他人可以躺在空调房抱着西瓜看着剧,吃着炸鸡刷小说,哪怕每天九九六或是考研党,她也肯定是要羡煞的。

无它,无聊至极耳!

盛姿这样的人,能在传媒系跨考卷成石头蛋子的情况下高分上岸,并在工作后成为总监,就说明她起码是有一点闲不住在身上的。

从日日新一下子变成这样几乎混吃等死的状态,盛姿刚开始还能悠哉悠哉地享受一下,但没过多久就有些胸闷气短了。

说起来也怪,往年她也没有空调沙发和手机,却从来不觉得这么无聊。

京城环境很卷,大家每天挤破头想要更上一层楼,别说激流勇进,多少人焚膏继晷,也不过止于湍水而不退,但她反而乐在其中,充满斗志地想要看书学习。

有时候忙里偷闲,出去打马玩乐,就像是课间十分钟和前桌聊天,上课时与同桌悄悄下五子棋,这样偷来的乐趣才最感到开心。

以至于现在彻底闲下来,所学所知用不上,她反而颓靡的很,像一只被放气的气球,软塌塌地趴在地上。

盛姿呆呆地想着,原先上学时听安培定则,简而言之就是来时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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