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那位高人(1 / 2)
“天呐,这是谁干的?”
“我勒个去,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七爷,我没看错吧,这是多少异族尸体,起码有一千只吧?”
白云地下城,从来不缺提着脑袋玩儿命的冒险者。
此刻正有一队冒险者望着满地的异族尸体,目瞪口呆地发出了惊叹声。
这队冒险者穿着同样的服饰,左胸口有个太阳标志,说明他们全部来自东海有名的光耀佣兵团。
其中一个愣头青,赫然是前不久去光耀佣兵团实习的凌聪。
佣兵本来就是一个刀口舔血的职业,所谓的实习佣兵,先得签风险协议书,然后拉去地下城历练。如果能够活着回去,那就是高风险有高回报,有希望过上名车豪宅俏女仆的生活。如果不能活着回去,那就跟唐雅的弟弟唐易一样,沦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短命鬼。
大聪明从小就渴望冒险,他认为真正的男人就该过这种生活,加入光耀佣兵团是他多年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半期考试第七名的大聪明不顾父母反对,放弃了去一个财团安稳实习的机会,毅然决然地加入了光耀猎灵团。
进了地下城之后,凌聪才体会到梦想和现实的差距。他这种三星战士,在大学里算是一把好手,到了地下城里就是送分童子。这支队伍进入白云地下城一个星期了,多次遇到五星乃至六星异族袭击,要不是同伴给力,大聪明早就挂了。尽管如此,他身上也冒出了几条伤口,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除了随时可能遇到的危险,日常琐事也非常折腾人。小队进来第三天就没有找到水源,大聪明已经好几天没洗过澡了,身上血污、泥土和汗水混杂在一起,臭得他自己都受不了。偏偏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必须穿着透气性不太好的皮甲,否则一旦遭遇突然袭击,没有皮甲护身的他瞬间就会被秒杀。
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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