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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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佳晨是他们班的小班花,班里总开他俩玩笑。

段从有点儿不好意思,绷着脸回头踢踢桌腿,小跑着去讲台上领信。

2毛钱的白色信封,右上角的邮票贴得方方正正,图案是一只灰麻麻的小鸟。

中间用小学生工整的字迹,写着段从和言惊蛰的名字。

信里并没写什么很有意思的事,言惊蛰含蓄的天性,连在信纸上都表现得一览无余——他规规矩矩遵循着写信的格式,以“段从:你好!”起头,“很想念你的:言惊蛰”结尾。

正文的内容从街上的大黄狗,写到今年春天来得早,修辞规矩得像在写作文。

毫无趣味的一封信,段从就是觉得很开心,同学们要看他还不给,自己暗搓搓拆开又折上,一天看了得有十来遍。

放学回到家,他问老爸要了点钱跑去超市,给言惊蛰买了一堆好吃的,和一沓信封。

小学生拥有一个自己的笔友,就像拥有自己的宠物一样,真的是件很酷的事。

整个五六年级,段从和言惊蛰断断续续地写了很多封信。

其中有一封被言惊蛰专门挑出来单放,在他们小学毕业后,段从回来过暑假时,拿出来读给他听:“‘告诉你言惊蛰,我现在是我们班的班草,我太帅了,没办法’。”

言惊蛰笑得直眯眼,冲段从“哗啦啦”地晃晃信纸:“你真不要脸。”

段从坐在石桥围栏上,自己都听乐了,笑得直晃悠。他感觉有些丢人,又藏不住那点儿臭美的心思,索性一偏头盯着言惊蛰:“我不帅吗?”

言惊蛰第一次明白“帅”的概念,就是在这一刻。

言瘸子家的条件给不了言惊蛰讲究美丑的机会,在他心里,身边的同龄人始终都是群咋咋唬唬的毛头小子,大家都是小孩,谁穿得干干净净,谁就是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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