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迷奸玩弄林依晨(上)(1 / 2)
台北市的夜晚是寂静的,此时正是晚上九点半,正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行走在回家的路线上。
这个少女有着一头美丽的长发,一张圆圆的脸蛋儿有点儿婴儿肥,不算是多漂亮,却很可爱,这个美女不是别人,正是台湾未来的偶像剧女王林依晨。
此时的林依晨还不是大明星,只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时候起,其爸爸妈妈就一直分居,妈妈一直骗他们“爸爸去外地工作了”,直到她高二时,分居已10年的林依晨的爸妈正式离婚。为了供她和弟弟读书,当会计的妈妈薪水微薄,只好挖东墙补西墙,欠了一屁股债也不吭声,林依晨讲得让人心酸:“我知道她撑得很辛苦,但她从来不会在我们面前哭,直到我大一拍戏赚了第一笔钱,要跟她讨论财务规划,才知道我们家欠了快500万元台币(约人民币120万元)的债。”
她高三那年,为了买电脑送弟弟,参加一个选美比赛,因而踏入演艺圈。她不想辜负妈妈的期待,努力拍戏、拍电影、接广告代言、跑活动,终于在入行第6年还清债务,她比喻说:“以前我觉得我家像一辆拉车,我和弟弟坐在车上,我妈在前面使力拉,现在终于换我妈上车休息,我在前面拉。”
作为台湾偶像剧的一姐级人物,林依晨一直都是走青春活力的“乖宝宝”路线。出道7年来她的负面新闻极少。但没想到在偶像剧中永远长不大的她在生活中却十分的坚强独立。17岁就扛起家计的她,怕随时遭逢不测,23岁时就草拟遗嘱,她解释说:“我的工作需要常搭飞机、拍戏吊钢丝、跳海,我怕自己突然怎么样,会留下妈妈一个人,我不想留下遗憾。”
放声大哭释放压力
翻开林依晨的绯闻史,贺军翔是在合作《爱情合约》时传的,吴尊则在《东方茱丽叶》时期,两桩都是昙花一现,她说:“跟吴尊真的没有。”至于贺军翔,她说“角色”对“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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