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梅花楼酒钱赠侠客(1 / 2)
词曰:
韶光迟速,体名利关心。尘途碌碌,门外莺啼,正值春江拖绿,襟怀潇洒须祛俗。缔心交,芝兰同馥,草堂清昼,弹琴话古,讽梅哦竹。凭世上雨云翻覆,唯男儿倜傥,别开看目。莫笑寒酸,自有文章盈腹。翠帏遥想人如玉,待他年贮伊。金屋画哦,窗下赓诗,花底河流方足。
右调《疏帘淡月》
又诗曰:
才子自应逑美媛,不须仙洞觅胡麻。
请君试看明珠报,莫谓今无古押衙。
话说人生七尺躯,虽不可儿女情长、英雄志短,然晋人有云:“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故才子必须佳人为匹。假使有了雕龙绣虎之才,乃琴瑟乖和,不能觅一如花似玉,知音咏絮之妇,则才子之情不见,而才子之名亦虚。是以相如三弄求凰之曲,元稹待月西厢之下,千古以来,但闻其风流蕴藉,啧啧人口,未尝以其情深儿女,置而不谈。
予今不及远拾异闻,姑以耳目所及,衍述成编,以为风月场中谈资一助。
这段佳话在明朝天启中,有一钱生者,讳兰,字九畹,排行十一,原籍金陵人氏。其父中丞公,历宦浙西,因见姑苏风物清妍,山水秀丽,遂买宅于胥门内大街。兰生五岁,中丞公即已弃世,其母魏夫人,有治家材,且严于规训。兰亦天性颖敏,至十岁便能属文,通《离骚》,兼秦汉诸史。及年十七,即以案首入伴,虽先达名流,见其诗文,莫不啧啧赞赏,翕然推伏。兰亦自负,谓一第易于指掌。其居金陵祖宅,讳叫一鹤者,兰之嫡堂叔也,以恩荫,现任山东郡守。
兰门第既高,又笔名藉甚,况生得面秀神清,皎如玉树,虽卫玠、潘安无以逾也。因此吴郡缙绅巨族,咸欲得兰为婿,央媒议姻的,门无虚日。魏夫人因以年齿渐长,择其门堵相对者,将欲许光,兰以功名未就,力为阻止。尝读《娇红传》,废卷而叹道:“不遇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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