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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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陈湘宜临时决定要带全班校外教学,要旁听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的一个刑事庭审判,而陈湘宜更担任了原告的辩护律师。没想到她连台湾的律师执照都有,真是出乎我意料。

这个庭要审判的是一个轰动全国的大案子,当事人之一,被告颜家仪,身世显赫,其父亲颜青彪因为绑架宗教领袖林莫娘,因而获得近千亿赎款,成为中部地区首区一指的富豪,并且颜青彪也是中央民意代表,暗地里更是中部黑道帮派的精神领袖。

本案被告颜家仪,被控强制猥亵与他同校的高中校花苏钰涵,他请到了国内最负盛名的失意政客—无良律师苏迎贵为其辩护,一审在地方法院获得了无罪的判决,举国哗然,检察官提出上诉。今天我们旁听的就是这案子。

下午两点整,我们全班挤进台中高分院的旁听席,屏气凝神地关心这个令人发指案件的审讯过程。

审判长开场揭示:“针对检察官的上诉,本庭要厘清几个争点:第一,颜家仪虽然搞大苏钰涵的肚子,然而颜家仪并没有强制性交或强制猥亵的行为,顶多只是公然侮辱;第二,其它共同被告强制罪成立,检座并无异议;第三,掰开苏钰涵阴唇的该被告强制猥亵罪成立,检座亦无异议;本案中并无任何人构成强制性交行为,检座仅对控告颜家仪强制猥亵被驳回的部份提出上诉,合先叙明。”

接着是检察官的意见:“被告颜家仪虽然没有强制性交苏钰涵,然而他射精在苏钰涵阴道内因而导致苏钰涵怀孕,本席认为应该成立强制猥亵罪。”

我们全班对于这个案件虽然在报章杂志偶有所闻,却完全不知道详细案情、及究竟法官和检察官所指为何,怎么可能不成立强制性交或强制猥亵,却让一个女孩子怀孕呢?

“接着请大家看证物之一,颜家仪的同伙放上学校网站让全校师长同学浏览、纪录犯案过程的影像档案。”检察官示意通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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