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2 / 2)
她对城市不感兴趣,不过是一座更庞然、更结实的钢铁牢笼。
尽管荒漠区比原始森林还要危机四伏,但在这里,她好歹可以靠自己杀出一条血路。
——自由的血路。
第146章 chapter 37
奎妮在洛杉矶待了一个星期, 才准备返程。
这些天,队内一直争议不断。
不少人认为,奎妮为了明琅得罪刘易斯, 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举动——刘易斯虽然嚣张跋扈, 但他毕竟是野狼会的金牌打手, 还认识不少地下拳击手。
他们承认,明琅的身手很好, 令人惊艳, 即使在竞争激烈的公司也名列前茅, 但一个没有植入义体的人,身手再好也是有上限的。
更何况,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明琅
没有靠山。
荒漠暴徒害怕的并不是刘易斯, 也不是刘易斯背后的野狼会,而是野狼会倚靠的反公司联盟。
毕竟, 荒漠区的人都是因为得罪了公司,不得已才到这片沙漠漂泊。
假如不是反公司联盟的基地也在荒漠区,他们这群暴徒、强盗和通-缉犯早被pd一网打尽了。
因此, 荒漠区的人都有一个共识。
他们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 甚至可以跟公司打交道, 接受公司见不得人的委托,但不能跟反公司联盟作对。
——跟公司打交道,是为了“利”,逐利是人之常情;跟反公司联盟作对,却是要砸了这里所有人的饭碗。
万一, 野狼会因为刘易斯的死,跟反公司联盟告状怎么办?
反公司联盟是如此庞大, 光是成员就有十几万人,这还不包括他们收纳的“难民”。
仅从人员规模上,反公司联盟几乎可以跟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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