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撕破脸(1 / 2)
“什么?”春荼蘼一听过儿的转述就炸毛了。
现在是多么敏感的时刻啊,案子的真相已经大白,但却等着最后的宣判。这种时候,一动不如一静,以“平”字为主,绝对不能生事,也不能给别人任何生事的借口。毕竟古代的官员判案,不会完全依照律法的条文规定,自由裁量比较大。
德主刑辅,礼法结合,是《大唐律》的重要特征。就是说,德在法之上。如果判官认为此罪在德行上有轻判或者重判的必要,可以在特定的范围内加重或者减轻原有刑罚。
就春大山的案子而言,依律是杖刑。但若张糊涂认为张五娘身为寡妇却诬陷军府武官,用心不堪、性质恶劣、上升到妇德的高度,因而改判徒刑,哪怕只有一年呢,事情就变数多多。
要知道县一级的衙门若判处徒刑、流刑,是要往州以上的衙门申请核准的。这个过程要经过好几位州及县的官吏之手,谁知道其中哪个环节有人刁难,要用大笔银子才能顺利过关?
民间有云: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古代百姓之所以不愿意见官,一是因为教育及文明程度不够,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诉讼成本太高。在县府与州府之间走一趟,不死也脱层皮,就算清白,遇到贪官污吏,非得弄得倾家荡产不可。
她不怕打官司,毕竟事实确凿,提请州府核准案件也不耽误春大山被放出来。但她怕过手的人多了会陡升变数。时间一长,这种好说不好听的事,到底影响自家老爹的前程,还要把她那点家底全耗光了。
另一方面,这个案子令张糊涂分外窝火,还好他现在还糊涂着。可万一有说客上门,还不管不顾的先把银子扔出来……相当于提醒了他还有搂钱的机会。
张糊涂为官多年,这点弯弯绕儿还是懂的,意识到名声没捞着,但却能得到不少实惠,他不故意拖沓才怪。若真判了张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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