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给个理由先(2 / 2)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现代民事法律的原则,在大唐吃不开。但,她先设下文字陷阱,提到了“过失”二字,至少这官司能保底。
“毒死了人,人命关天!”孙秀才情急之下,果然没注意细节。
“这么多人喝了汤,为什么单赵老七死了?而且那情形,当时韩、康两位大人亲见,应属暴毙。我倒不知,一碗鱼汤有如砒霜。”春荼蘼讽刺地说,“如果鲐巴鱼有这等功效,朝廷恐怕早就禁捕禁食了吧?不然有心人从此鱼身上取毒,岂不便宜得很!”
之后,并不等孙秀才回答,她又突然走到赵家的面前,半弯下身问,“请问赵家嫂子,你家夫君是不是身子弱啊?”
赵家的没想到突然问到她,不禁一阵慌乱。本能中,她明白春荼蘼是以她夫君身子亏虚为借口,好证明被毒死是自个儿的原因,所以连忙辩白道,“回小姐,我夫君虽然瘦小,但身子一贯是结实的,连小病都很少得,左邻右舍都知道的。”
“哦,原来身体好得很哪。”春荼蘼拖长了声调,“我也觉得,他今年连三十都不到,正值壮年,平日里在乡间有些强悍的名声,自然不是孱弱之辈。可我又奇怪了,既然他的身体这么好,为什么食用鱼汤的人都没事,其中包括一名七旬老者和一个六岁小儿,怎么偏偏是他立毙于当地呢?”说完,她看了看孙秀才,见后者脸都气绿了,心下暗爽。
她早就料到,孙秀才会以赵老七身体不好,所以中毒程度深,导致死亡为辩护要点。毕竟同样是伤,弱者先死是常识。所以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抢在孙秀才之前询问赵家的,以他的证人,废了他的心思。
而且,她提到了赵老七的名声,有强烈的暗示作用。那就是个游手好闲,欺软怕硬,以投机取巧,敲诈勒索为生的人。他有可能为了敲诈,自己服用了不当的药物,导致猝死,与鱼汤并没有直接的联系。顶多,是他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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