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大唐律政先锋(1 / 2)
春荼蘼暗暗吃惊。
虽然她擅打官司的名声传扬,但有底蕴的豪门大阀之家未必听信。世间,只有普通百姓听风就是雨的。而积善坊英家,却是十足的大家族。
她既然要在洛阳站住脚,当然详细了解过洛阳的显贵与地头蛇,韩无畏在来信中也给她详细说明过。黑白两道,能不得罪就不要得罪。不是她怕,是她不愿意凭白树敌。勇敢和不管不顾的莽撞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优良品德,后者是脑残。她要做大唐律政先锋,却不能把父亲给折进去,阻了父亲的路。
当然,如果是必要为之就另当别论,她也是不会怕的。
本以为,先会有打小官司的平民找上门来,而且不会太信任她,大约会有那种死马当成活马医,或者好玩、看热门的心态。但慢慢的,她就会凭真才实学,扭转坏名气,打响春氏的牌子。那时,就能吸引大户了。毕竟,凡事都得从低到高,从小到大做起。哪想到,上来就是大主顾,倒让她有点不踏实起来。
不过,她从不会露怯。不管在现代,还是古代,装13一直挺有市场,她也一直做得不错。
“英爷您不细说,我怎么知道会不会胜任呢?”她没表现出半点惊吓或者意外,稳当当地坐下,又做了个请茶的手势,才道,“不知惹了官非的事,说得,说不得?”
“我家老爷既派我来,就无不可对人言之处。”英管家傲然道,“不过是个暴发户。跟我英家争产而已。”
春荼蘼心中打了个突,心道若这么简单,你何至于特意来请我?打出名声的状师,你们也不是请不起的。
如果按现代的案件类型来划分。此为经济案。在律师界,永远是胜诉率高的刑事案律师更显得厉害、更光彩夺目,因为他们犀利、好斗。官司打得漂亮。但真正赚钱的,却是这些涉及财产的案子,包括离婚案在内。但这类官司非常不好打,它不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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