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进入(2 / 2)
这就是带着一个佣兵的好处了,杜康之前狩猎的目的只是单纯的供两人改善下夥食而已,最多再扒了猎物的身体看看里面有没有自己想要的晶核,绝对想不到拿那些东西来卖。而希维尔作爲一名佣兵,却是能准确地分辨它们的价值,毕竟人家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只可惜杜康杀死的猎物里,没一个有着晶核这种东西。据希维尔所言,只有强大的魔兽体内才有足够的魔力浓度浓缩爲晶核,所以指望打个兔子之类的就想扒出晶核是不可能的。
两人路途劳顿,在镇上爲了出手毛皮又忙活了半天,希维尔虽然在镇上有个房子,杜康也不想去那里了,对他来说,先饱餐一顿,吃点好的才是最重要的,两人一合计,还是去佣兵最喜欢的去的地方,酒馆,要更好。
在杜康豪爽地往酒馆老板的桌子上丢了一个银币之後,两人很快就得到了老板热情的招待,两杯没有兑过任何水的醇厚麦酒在两人落席後,立刻就被摆到了两人的桌子上,随後,两份肉汁四溢的鲜嫩肉排很快上桌。肉排虽然烤的半生不熟,有些地方出现了焦糊,有些地方还有血丝,但再怎样也有调味料的调味,至少要比野外杜康的拙劣技艺烤出来的烤肉要好得多了。
面包,烤洋葱圈,蘑菇汤也很快挤满了两人的台面。
东西虽然不怎麽精致,分量倒是很足,颇给人一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快感,这个镇子上兢兢业业劳动的农民,面包师,裁缝平日都是舍不得享受这种东西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正是爲了这种快意生活的快感才选择了佣兵的行当。
那一个银币的威力着实厉害,纵然一直粗茶淡饭的杜康面对佳肴狼吞虎咽,吃相有些难看,老板也是一直笑脸相迎,时不时还要问杜康还要些什麽,面包和啤酒更是无限量供应,虽然那只是因爲酒馆老板知道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就是了。酒馆老板几乎把一小半时间都花在了照看杜康这桌客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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