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判了偷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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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倪姑娘既然有求于我,我当然全力以赴。加之沈碧筠美女疑涉刑案,我心里既然要多加关注。说实话,我对沈美女还是有点心动,只是不知道深浅,还是静观事变为宜。

那天晚上,在我的死缠烂打之下,小倪姑娘和小兰姑娘终于被我大被同眠,双飞一宿,个中详情,不再赘述。

二天后,安的案子开庭了。

我和亓老师一起去旁听。在小劢总的一应斡旋下,这次审判没有公开。除了我和亓老师之外,现场只有安的父母旁听了庭审。果然,黄厅长是庭审法官,看到这里我心里踏实多了。

安的案子不复杂,无非是最终认定受贿额以及是否有立功表现,而且他不是消防腐败案的关键人,算是一个科级干部,真正的案子重点和涉案金额是他们消防局的局长。不知道小劢总用了什么手段,反正公诉人的公诉材料不复杂,最终公诉人认定的受贿额竟然只有六十万,并指出了安在案发之后又积极立功表现,且认罪态度老实,提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认真考虑。

当公诉人读到认定地受贿额只有六十万时,我看到坐在被告席上安的表情明显轻松不少,甚至有点惊讶的感觉,连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坐在旁听席上安的父母也是如释重负。认定地受贿额只有六十万,只要主动退赃并有立功表现,基本上刑期就不重了。

公诉人公诉完成之后,被告人律师按程序进行了辩护。在法律意义上,我们一直强调程序正义才能保证结果正义,当然,程序正义未必能保证结果一定正义;但如果程序不正义,一定就很难保证结果正义。如同我们老百姓对武松杀西门庆和潘金莲都在大声叫好,但仔细思考这其实存在着程序的非正义。西门庆和潘金莲甚至王婆,合谋毒死武大郎,是否该杀、应该谁杀,这不是有武松能定的,应该按照宋朝当时的法律来确定,至少应经过县太爷的审理、通过刑名师爷的举证和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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