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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逢青站在天台,手里握着那瓶彩色的千纸鹤,目送少年身影远去。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挪动步子,缓慢地走出天台。
其实昨晚孟逢青发帖前,进行了一番心理斗争。
最初接触谭桢他只是被谭桢身上的奇怪所吸引,想去一探究竟,像是在森林里的猎户,有一天突然发现笼子里的猎物从凶猛变得温顺,他起一番疑心,没有杀之,而是留下它,想看看它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如果是起初的心态,孟逢青可以置之不理,甚至冷漠地看着事态发酵,等到对方上门求他,或者在对方心理防线彻底崩塌时,他再伸出援手,得到最大程度的感激。
但现在,孟逢青觉得和谭桢做朋友未尝不可,他们可以是朋友。
不过谭桢也有很多朋友,孟逢青只是他朋友之一,也许以后都不会被留在心上。
至少现在是。
朋友,应该怎么做?孟逢青学习能力很强,他觉得应该为谭桢澄清。
毕竟,做那些事的本来就不是他,挨骂的也不应该是他。
孟逢青捏着玻璃瓶,瓶身的温度逐渐染上他的,似乎也烙上他的印记。
谭桢是他唯一的朋友,他再也不是没有朋友的怪人了。
谭桢今天一整天都很高兴,他最近喜欢做手帐,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贴一些自己喜欢的画,做这些的时候他都哼着歌。
但偏偏这个时候,原臣这个大坏蛋就喜欢跑来捉弄他。
捉弄这个词其实也不太恰当,就是会霸占前桌同学的座位,坐在他前面,时不时说些奇奇怪怪的话。
比如会指着向日葵问谭桢这是什么花,又会问谭桢做手帐能不能也送给他。
见谭桢摇头,他又问能不能用钱买?
谭桢干脆不搭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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