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 再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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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着呢、喃姐妹度过了一个快乐「六·一」之後,草原上的天气也一下子热了起来,远处的山坡还披着枯黄的外衣,但在有些地方已经隐隐露出几许青绿。碧草连天!怕是要有一场透雨才行。男人收回在远山上流连的目光,慢慢的转回身来……

和许姐打过招呼,男人拿起桌子上的一份卷宗。这是几天前小亮和王长春接的一个案子:三个盗贼,四十二只被盗的羊。

这三个家伙的作案手段很简单,一天下午,邻居家的五百多只羊在山上散放着。三个喝了点酒的家伙看到附近没人,就临时起意,从一大群羊里拆出一小帮赶上就走。当天晚上,三个家伙杀了两只偷来的羊吃肉,剩下的,在第二天赶到市里来卖……

那个时候,人们的警惕性很高,当收羊的人看到有人连刚刚几个小羊羔也一起卖时,就起了疑心。与三个家伙虚与蛇诿了一会儿後,他到了派出所……

警察一来,什麽都清楚了。

三个盗贼已经送到看守所羁压,案子办到这会儿,也要移交到检察院了。让男人目光久久不肯离开的是,对被盗物品的价值认定——现在一只比较好的羊也就是百十来元吧。四十二只连大带小的羊,也就值四千元,把所有因素都算上,五千元顶天了。可是在所里的最後认定上,却是一万五千元!

这个价值认定是根据什麽作出的,男人不知道。但是男人却清楚的知道,这对於那三个因一时糊涂而触犯法律的三个人来说,意味着什麽。情节严重!也许他们中的某个人,将为此付出十年以上的牢笼!

记得是八三年吧,当时还在西乌旗的男人,第一次目睹刑法的终结——死刑的执行!

那是一个叫刘日的人,他偷了九头牛。在进行完轰轰烈烈的公审之後,被压上了刑场!而男人正好在行刑处不远的山上,视力很好的他在一里地以外,看到一个跪在挖好的土坑边……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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