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sm理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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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s只是少数人的“特殊”性癖好,其实它一点也不特殊,反而是非常普遍常见的,只是很多从事s的人不自觉而已。十九世纪的性学家就已经注意到许多年轻情侣或新婚夫妇都会在性活动中包含各种形式和程度的抓咬捏捶或其他形式的激烈性爱,更多的人则使用角色扮演,用不同的配件装置器具来营造气氛。最常见的s除了动作激烈狂暴外,还有口头暴力,例如在性行为中使用禁忌的语言、脏话或者以语言自贬或贬低对方等等。除了这些几乎人人均从事的s“入门”外,s还可以被进一步开发而达到更为繁复与仪式化的形式,媒体中常见的皮衣颈扣及捆绑等就是其中广为人知的例子。

看到这里,杨乐天居然对于洁刚才所做地那些事情有了一点理解的感觉,觉得这其实就是一种性爱取向罢了,并不和道德有关,当然了,杨乐天对于洁的道德也是不敢恭维的。不过这时候,杨乐天更多的是想到了自己,觉得自己曾经也在不自觉间有过一些s的手段,就比如说,以前他对待曹芳,用那种暴力胁迫的手段,说到底,这其实也是一种s,只不过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现在深入了解s过后,他觉得当初使的就是一种s的手段。再比如说,前几天他在做爱过程中对待小美的一些手段,像什么拍打屁股,掐扭乳头,这些不正是名副其实的s嘛。

想到这里,杨乐天居然愈发的对s感起兴趣来,于是继续看起网上资料来。s的普遍性有其心理基础。弗洛依德认为在性压抑社会中,人们对於性有羞耻、嫌恶、痛苦、恐惧等心理,这些心理阻碍了性愉悦。可是“性变态”(亦即,非生殖的性)却有促进性愉悦的功能。例如,原本裸露是让人羞耻的,但是人们在性交时喜欢脱光衣服,就将羞耻转化为性兴奋。

同样的,喜欢口交的人可以把对性器官的嫌恶感转化为愉悦;喜欢s的人则把原本连结到痛苦、恐惧、无助等心理的性活动转变成快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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