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用三个大银元买来的帮佣(2 / 2)
「……我看你啊,以后下山到城里还是少听那些知识份子传达的西洋知识。」毕喜眉头也皱了上来,尽量用平淡的语气劝说好友,但字字句句都是厌恶那些新观念。「那些学生传达的东西,总是高调又理想,根本不食人间烟火,他们运气好投胎到了只要念书的富贵人家,成了念书就可过活的书呆子!那可不是咱们这种人该听的东西!」
「我到城里是去茶馆听说书人讲上海金家大亨的灭门血案的故事!才没有常跟学生们鬼混呢。小爷我现在虎落平yan被犬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罢了!」只见胡焱还是不甘心地反驳着,浓眉大眼里闪着不甘心。「等我攒够了钱,我一定要到外头去做个生意,钱滚钱,生利息,天天吃西餐,喝洋酒!才不会一辈子都待在这个破房子里!」
「胡焱,认清事实吧。」毕喜叹了一口气,上海金家的故事是他俩到城里听过的jg采故事,若不是因为跟学生鬼混而有了奇怪思想,光妄想着自己也能跟金家一样发达,那就更天方夜谭了。
关於那些金家崛起发达又被灭门的八卦,都已是十余年前的事,如今就只剩下让人茶余饭后磕牙的价值。他淡淡地说着:「咱们若没意外,这一辈子约莫就是在这片荒郊野外的蔘地了,当年我们各自被罗家以三个银元买来为奴,这辈子就是生为罗家人,si为罗家鬼。兵荒马乱的世代,我们命贱,也只能补丁地凑合着一天过着一天,不求快si,但求苟活。」
突然,胡焱伸出手来握住了毕喜的手。他的目光停留在毕喜手背上,那儿有道长约五公分的疤痕,形状如同蚯蚓般突兀。
「只要这道疤还在,我就不会忘了你!」胡焱收起嘻笑的一面,突然一脸认真了起来,双目里的情感真挚而热切,「那年冬天我病得很重,无法下山去镇上。你为了多跟陈嬷嬷求一些粥而被她打,还受了伤,这伤疤就是兄弟情份。当时,我真的没想到你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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