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想不付钱白-0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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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检察官陈述起诉的犯罪事实。」法官道。

「被告兰雅玲明知李星是有配偶的人,每个礼拜还在被告的住处与李星发生x行为二到三次,从民国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国一百零六年一月,大约发生一百五十次x行为,请依相j罪论处。」检察官道。

「被告对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有何意见?是否认罪?」法官问。

「我否认犯罪。李星每次喝醉酒,心情不好,就跑来我家又哭又闹,还殴打我,我住的社区的管理员都知道,他把我的头打到脑震荡,眼睛流血缝了好几针,现在都还会头晕,所以我才跑到他家要求他赔偿,他太太知道后,为了报复我,就告我通j罪。我跟他只是朋友,没有发生x行为,而且我一直都以为他是单身,没有太太。我若知道他有太太,怎么会还跑到他家去?」兰雅玲道。

「大律师有何意见?」法官问。

「我们认为证人李星在侦查中作证时,虽然证称被告兰雅玲自从民国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国一百零六年一月每个礼拜都与他发生x关系二到三次,但是我们认为证人李星是因为被告向他要求赔偿而挟怨报复,而且证人李星在侦查中的证词,与告诉人叶罗莎也就是李星的配偶在侦查中所说的话,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所以我们认为证人所说的话并不实在,证词的凭信x不足,不足以作为被告有罪的证据。」狐硕道。

「大律师,虽然本案有一百五十次的通j行为,但实务上现在都认为是接续犯,以一个通j罪论,你们要不要考虑认罪?」法官道。狐硕看了看坐在身旁的兰雅玲,兰雅玲摇了摇头,小声道:「我是被陷害的,他们还要要求我赔偿一百万元,我没钱可以赔他们,就算是五万元我也拿不出来,我才不要认罪。」

「对造要求钜额的赔偿,我们不可能认罪。被告自己生活都有困难,没有钱可以赔他们。」狐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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