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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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予不取,必遭天谴。

【在秦国的法治社会中,无业游民毫无疑问是不被容忍的。

刘邦此刻的出路于是也就无非几条:务农是没有兴趣的;推荐出仕需要德行和乡里的称誉,而他自打去当了游侠开始,就和这玩意再没有关联。

那就只能通过考试,出任小吏了。

秦国是个法治国家,办事的主要依据就是法律章程。

而我们大家都知道一点:尽管法律可能会因为制定的出发点和量刑的轻重而显得有些冷酷,但它的好处就在于对待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来说,都是一视同仁的。

而这一点放在秦的身上,就体现在于,哪怕知道六国遗民们肯定会对于自己的统治产生负面情绪,在基层官吏的选择与任免之上,实在的老秦人依旧选择照自己的规矩办事——又或者是以秦地的基础,也实在挑不出来更多的基层官吏了。

在这些六国故土,中央主要负责任命县令和主要官僚,而属下的官吏却全部由本地人出任,也算是为当地人参与政权建设打开门户了。】

“后世人真的很重视法律。”

张良回想着之前在刘启篇章被特意拎出来的肉刑改革,询问的目光看向了负责整次律令的萧何:“相国的次序,整理得又如何了呢?”

“我打算将其大致划分成狱律和旁律,将原本的《兴》《厩》《户》三篇集类为篇,再依据《韩子》的思想,将相近的律令进行整编……”

萧相沉吟了一会,随后有些无奈,苦笑着摇了摇头:“是个大工程,一时半会整理不完。还主要是在删繁去芜,具体的量刑和标准,恐怕到时候得多找几位熟悉这方面的人士来辅佐。”

若说熟悉法令,那肯定率先想到的是法家人。可是萧相想了想,又否决了这个人选:“法家虽然精通,但到底是严苛惯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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