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第64节(2 / 2)
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均在质疑是谁给了警方滥用武力的权力,是谁给了警方在群众面前开枪的权力,是谁在制造警群矛盾,是谁置人民群众的安危于不顾,警方用枪是否应该得到更加有效、有力、严格的管理。
电视新闻媒体甚至专门制作了一期特别节目,邀请了几个网络意见领袖对这件事展开了讨论。
那期节目我和老罗还一起看过。
“在没有确认对方是暴徒、自身生命没有受到致命威胁前,作为一个执法者,作为一个合法持有枪支的特权阶层,怎么能掏出枪呢?”面对镜头,这个意见领袖侃侃而谈,“他应该很清楚,枪支可能走火,可能会误伤群众,既然有这种风险,他就必须想办法规避。他是警察啊,他有义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可能威胁到群众生命的危机,他都必须掐死在萌芽状态。
“我们退一步来讲,即便不得已掏出枪,那么警方配枪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吗?显然不是,我们都很清楚嘛,在我们国家,枪支是受到严格管理的,能够持有枪支的,那是警察、军人和特殊人群。换句话来说,警方面对的犯罪分子,最危险的也无非就是拿着一把刀,刀对抗枪,孰优孰劣,这显而易见嘛。
“所以,我觉得,警方配枪其实是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定。那我们再说回来,在一场优劣对比悬殊的对抗中,警方掏枪,那是不是就要考虑犯罪分子可能会被你打死?在法院宣判他有罪之前,他只是嫌疑人,他还是个公民,公民的生命权是应该受到警察保护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所以就算你掏出枪来了,你也不能打开保险,手指都不应该放到扳机上,你的枪支并不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是为了威慑,为了震慑试图犯罪的人。
“你看西方民主国家就很好,他们给警察配的是什么?不是可能威胁到人生命的枪,是辣椒水。这种武器既可以驱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