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第9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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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你把这个也找出来,还有那些照片。静,”我将目光转向静丫头,郑重地说道,“查查那些设备去哪了。这事就你能办到了。”

“放心吧,小明哥。”静丫头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那东西都是有编号的,当新东西卖,他们卖不了,只能给收废品的,我这就联系我这边的同学,让他们帮帮忙。”

“从目前查明的情况,矿上未按规定张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缺失;安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不力,仅流于形式;事故发生前,已有矿工明确表示存在安全隐患,但被告人于长青身为矿主,却对劝告置若罔闻,要求工人正常下井工作。事故发生后,于长青虽迅速组织救援,并将事故及时上报,也主动要求赔偿遇难者家属,但这并不能改变他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事实,已经构成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静丫头要去查的事看似简单,但却极为繁琐,尤其作为一名在本地没有执法权的外省警察,很多工作她只能依靠关系进行。

直到开庭时,她的调查还没能取得有效的进展,老罗只能硬着头皮上。至于我,却只能坐在旁听席,焦躁地等待着审理的结果。

“我想问公诉人一个问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义是什么?”老罗身体前倾,右手扶着话筒,沉着地问道。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

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公诉人由一个年轻的检察官和一个年迈的检察官组成,年轻的检察官应该是个新手,面对老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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