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第10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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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没有打斗痕迹,从三名被害人的遇害地点判断,应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凶手,以购物为由进入超市,骗取男性被害人信任,协助凶手寻找某样货品时被凶手从背后下手杀害;留在门边收银台的凶手正面突袭杀害成年女性被害人;幼年女性被害人从内间外出查看时,遭凶手杀害。

凶手杀人后,席卷了收银机内的钱财潜逃。超市未安装监控设备,未能拍下凶手的影像。

案发时间段,我和老罗在办公室整理第二天出差要用的资料,大厦监控记录下了我们的行动轨迹,且我们的指纹与现场遗留凶器的指纹并不匹配,在经过四个小时的等待后,警方

排除了我们的嫌疑。

就在我们离开刑警队的时候,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投案自首,自称魏三超市的凶杀案是他做的。

钟泽成,男,48岁,无业,已婚,家住魏三超市所在小区。

钟泽成归案后交代,魏明亮(绰号魏三)开超市时曾向其借贷5000元,约定半年内归还,但已过去一年多,魏三仍未归还。钟泽成多次上门讨要,魏明亮均以资金周转不便为由,要求宽限几天。

9月13日夜,钟泽成再次上门讨债,其时,魏明亮刚刚整理好当日营业款,足有万元之巨,但魏明亮却拒不归还欠款,称自己并不欠钟泽成的钱。

两人发生借贷关系时,考虑到朋友关系,并没有留下字据。

钟泽成愤而杀人。

警方随即对钟泽成的供述进行了核实,核实的结果却让侦办的刑警大失所望。

经查,钟泽成与魏明亮之间的借贷关系无一人知晓,熟悉魏明亮的人称,魏明亮与钟泽成之间只是泛泛之交,连朋友都算不上,无法相信两人之间会发生借贷事宜。

钟泽成与妻子常年在外打工,直至9月14日凌晨,钟泽成才匆匆返回本市,对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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