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第10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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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魏佳艺张嘴就要惊呼,钟涛一把抢

过了钟凯颖手里的匕首,刺进了魏佳艺的前胸,却并没有抽回匕首。

“事闹大了。”钟涛咽了口唾沫,一边把钱装进口袋,一边道,“颖子,万一警察要是查到咱们,你可别把我供出来啊,就说是你自己干的。你是未成年,他们不能把你咋地。”

接连三条人命,钟凯颖的脸上已经血色尽失,他下意识地点头同意。

钟凯颖始终没有意识到一个颇为有趣的细节,从头到尾,钟涛都戴着手套,钟凯颖却一直赤手拿着作案工具。

2008年12月26日,s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钟涛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庭上,我和老罗以钟凯颖尚未成年,本案中属从犯地位,且是被教唆作案,故意杀人一事钟凯颖主观无故意,客观未实施为由进行辩护。合议庭认为,本案中,钟凯颖确属从犯地位,并未参与故意杀人,但对于其是被教唆参加犯罪的辩护理由未予认可。

“钟凯颖已满十六周岁,接受过正规教育,应能分辨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和应该承担的责任,鉴于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可适当减轻刑罚,故判处犯罪嫌疑人钟凯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即便如此,在很多人,至少在林菲看来,钟凯颖的一生算是毁了。

她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解

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即被判处缓刑的人已经符合该款“解除羁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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