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结婚这件事本身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虽然他确实没想到一向对爱情和婚姻没什么兴趣的自己居然在未来的某一天会跟某个人结婚。
不过按照何洛书告诉他的情况,他今年已经29岁了,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那么只要是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结的婚那完全不成问题,即使他现在处于一种失忆状态,他也会在恢复病情的同时继续对自己的另一半付出应尽的责任。
但这必须建立在他的另一半是个正常人的基础上。
最起码在安叙的认知里这个人必须是个正常人。
而周亭翊,是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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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都不许觊觎我老婆!》
主受《炮灰假少爷,在线写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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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又名显眼包与万人迷的终极对决(b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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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景聿穿书了,穿成了一个与他同名同姓的男角色。
就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和他的龙凤胎亲生妹妹一起。
甚至这本书还是妹妹亲手写的。
妹妹沉痛(邪恶)地告诉他,他是一个对主人公闻瑾爱而不得,但强取豪夺,最终火葬场了的炮灰。
火葬场具体表现为:被主人公搞的家破人亡,本人也缺胳膊少腿,流落街头比狗都不如。
时景聿怒火中烧:我只是一个男高中生,你为什么要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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