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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拿镇上卖一半,剩下这一半咱们自己吃。”

陆遥让他切一块肚皮上的肉给林大满,肚皮肥肉多,对百姓来说那是最好的肉。

林大满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不能要,你要真想给我,就把猪下水给了我吧。”

路遥见他真不要,“那把猪肝也切一半,再给你一个猪蹄子。”

林大满没再拒绝,跟两人道了半天谢,端着东西回了后院。

忙完天边都露出鱼肚白了,这头猪收拾了一宿。

路遥还不太困,身体年轻就是好,熬一夜也不觉得累,“你割一块肉下来,我拿去煮上,待会孩子醒了给他们吃。”

赵北川直接卸下一块肘子,陆遥把猪肘子洗涮里两遍,扔进陶釜里加上葱段和姜片炖起来。家里没有黄酒了,不然加一点酒更能祛掉腥味。

不一会锅烧开了,肉香味开始顺着雾气蔓延,陆遥咽了口口水,真香啊!

说起来这野猪肉比家养的猪肉味道还好,因为古时候的猪跟现代养的猪不一样,陆遥第一次知道猪是养在茅厕旁吃人粪的时候,恶心的差点没吐出来。

因为老百姓穷自己都吃不到油水,猪吃的自然更差,夏天吃猪草,冬天吃米麸即粟米脱下来的那层壳,这些猪最多只能长到七八十斤,超过一百斤都是养的好的。

香味把屋里睡觉的两个孩子勾了起来,赵小年爬起来趿拉着鞋跑进厨房,“嫂子,你炖肉了!”

“嗯,快去洗脸准备吃饭。”

“嗷!”赵小年都顾不上叫小豆子,自己舀了一瓢水划拉划拉脸就跑回厨房,守在灶台边馋的直流口水。

煮了半个时辰,路遥掀开锅盖,拿筷子扎了一下,锅里的肉已经熟透了,赶紧拿陶盆捞了出来,软弹的肘子皮直颤悠。

路遥打算切成片,直接撒一点盐拌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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