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尊捡回了他的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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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年以为自己一辈子就只能呆在魔域蝇营狗苟,绝望之下决定报社,拿着机缘巧合之下得到的魔剑“诛罪”拼着一股疯劲几乎把整个魔域的地犁了一遍,拳打大魔头脚踢小魔头莫名其妙的成为了魔域尊主。

他打败过莫铖,却没有杀他,因为他身上没有对自己的杀意,后来这人就一直默默跟着自己,帮他洗衣做饭处理尸体,赶都赶不走,沈棠后来干脆也不赶了。

但沈棠当年发疯的时候当然不像现在这样有良心,他只穿白衣,每次出门都要用血将其全部染红才归来,有次他杀红了眼,回到临时住所时还满身戾气,扯着莫铖的衣领又一次问他为什么要跟着自己。

男人这次回答了他,没什么情感波动的声音说:“因为您很强。”

沈棠现在回想起来也不清楚自己当时为什么会那么气愤,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对莫铖了,他只记得他冷笑了一声,扒开莫铖的衣服,拔剑就在男人胸膛上刻了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

他用了剑气,伤口会愈合,这一

行字却永远会带着他的气息留存。

“莫铖是沈棠的狗”。

他对莫铖不好,很不好,一直不好,直到他得到了神器沁玉,被重新唤醒了道心。

那时他已经做了一年魔尊,莫铖就是他的左右手,他最忠心的下属。

道心重塑的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到底是谁,直接不负责任地抛弃了手下的势力,回到天衍宗山下自废一身魔功,再踉踉跄跄地请求天衍宗门人去通报自己的父母。

二十年了。

他要回家。

他回家了。

……

沈棠偷偷将莫铖塞进沁玉自带的小世界里带回了府中。

神器沁玉里的小世界可以短暂的收容活物,时间一长却会因为世界法则不同产生排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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