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2 / 2)

加入书签

端起茶盏喝了口水。

眉头微动,往日看厂役笔录,废话连篇,还好一通训斥,没成想他自己写起来,也不遑多让,都说抛砖引玉,这砖都抛远了,和自己嗑叨是索然无味。

他支着下颌,再次捋了捋了漫无天际的想法。

说到他们酷吏的看家本事,刑讯。

用的最多的还是中重两种“肉刑”。轻刑,也不能说是没有用处,对于脸皮子薄的,傲骨铮铮的文人说不得还有些作用,但这些人一般还落不到他们手里,自个就一头撞上柱子死了。

相比长年累月才能看出效果的刑罚,诸如流放奴役,刑讯,要的就是先声夺人,占据先机,所以,往往场景十分血腥。

要说做这事,有什么要注意的。

一则,他们是为了口供,自然要尽量吊着犯人的命。

不能使的狠了,把人给磋磨死,也不能瞻前顾后,以免犯人心存侥幸,拒不开口。

所以,就要知晓哪些地方会致命,哪些地方打着痛,实则伤害小,哪些地方伤了还能救一下,哪里是犯人的承受极限,令其恐惧又不至于崩溃。

这也引出了第二个要则,什么人用什么刑,把握好尺度。

就像前朝,有种名叫腰斩的死刑,意为拦腰折断,死者并不会立刻死去,而是会承受了巨大的恐惧痛苦后凄惨死去。同样是斩去下肢,刖刑砍足,膑刑剔膝骨,虽致残,人可活,由此可见,截去大腿之下,人能活,再多,人就得死了。

像这种血淋淋的砍去肢体,不管对行刑之人,还是受刑之人,都是极大的挑战,因为断肢大出血,难以救治,就算侥幸活下来,受刑者也会因为伤口腐烂,发热等后遗症死去。一般来说,是对付那些实在挖不出讯息的硬骨头,还有没什么利用价值的小喽啰,也就是做那杀鸡儆猴的鸡。

三则,永远不要过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