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节(2 / 2)
回想起跟“巫三太子”的两次争斗,魏昊也是感慨,“大判也听说过我吃妖的事情,但实际上,妖魔吞食同类同种,比我厉害多了。”
魏昊斩妖除魔的数量是多,也的确吃了不少美味妖怪,但跟那些妖王一比,根本不算什么。
说到底,妖王们吞食同类,是为了提升修为变强,消耗肯定在饱腹之上。
“所以,肖公放心,有我作保,天地为证,那些弱小精灵,也是想要有个容身之所的。”
“若如此,我当占得先机,赶紧写封信回老家。”
说罢,肖田敏忽然想起一事,“对了大象,汪五潮的确不是要造反吧?”
“哈哈,肖公啊肖公,都这时候了,有甚区别?不过是看人如何说罢了。”
“也是……”
想通之后,肖田敏抖擞精神,心中暗忖:我好歹也是北阳府的三老爷,若是有人割据东南,怎的也是个“百里侯”待遇,何必妄自菲薄?!
再一想,文有汪伏波,武有魏大象,有人找麻烦也是先找这两个,自己在北阳府官场,也就只是名义上的第三把交椅,可不是什么出头鸟。
自己是安全的。
要相信魏大象的眼光,自己官运正旺,一定做大官!
事情其实跟三老爷想得差不多,“金宝楼”这个案子,肖田敏当真是公事公办,一应证据十分完备,人人证物证俱在,林欢是白纸黑字的“金宝楼”东主,那么巧取豪夺、欺男霸女、逼良为娼、草菅人命等等大罪,足够勾一个抄家,外加流放三千里。
之所以不定死罪,也是因为现在夏邑各部跟没有一样,报了死罪之后,估计过上几年都不会有回执。
拖下去,兴许林欢反而活蹦乱跳了。
而流放三千里不同,不是死罪,不用打到刑部,以北阳府的级别,知府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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