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跑路(1 / 2)
第七十八章跑路
第七十八章节跑路
狗,天生就是一条忠心的宠物,做为走狗也差不多,这个路霸的头儿,四肢被废了三条,最后还是不忘记给南头小镇长一个电话。本来镇长接到电话,以为任务成功了,没有想到在电话里是叫他逃路,说任务失败了,还把他给供了出来,现在主事已找上门来了。
“吗的,老子我平时待你不薄,你竟出卖我1接到电话的镇长骂道。
“不是那样的,而是他太……”
话还没有说话,对方已挂了电话,可怜的走狗,以为说出来,镇长会派人过来把他们送到医院里去,没有想到就这样被丢在这里。由于现在已快进傍晚时间,路过的人是很少的,原因就是乡村不太安全,村子里的人在傍晚是很少外出的,过往都有一些花季少女在路边被xxpp去。
望着十二个兄弟倒在地上生死未卜,他知道自己的生涯走尽了,错,不是路霸的生涯走尽,而是自己的生命走尽了。镇长接到任务失败时,他也不忘记给太子哥打电话,打完电话后,开始到太子哥那儿躲藏起来,离开办事处。不让事主找上他麻烦,他是一个聪明的,他知道能驾驶这种车的人绝对是有大来头的,既然不能杀死他,只能逃命了。
太子哥一早已做好任务失败的准备了,在他接到镇长的电话后,马上拔起另一个电话,打去的地方,是镇里的为人民服务那些条子去,让条子队长出面。出面的不是制止李锦记的行动,而要求他自己一个人到事发生,杀人灭口,把十三家伙死掉,然后再把这事推到李锦记身上去。
正当防卫是可以的,正当防卫太过分,是造成刑事罪行的,尽管对方是杀天刀的犯子,也不能随便杀死他,这个就是法律了。如果这十三个人死了,李锦记是逃不掉罪行的,就算他背后的后台很硬,也保他不祝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李锦记又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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