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误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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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电视上一样, 知县所坐之地,案上设有惊堂木、令签筒以及文房四宝,案旁一处木架上陈列了官印及委任状。
“大人!唐时已带到!”络腮胡禀明了陈渐归便退了下去。
陈渐归沉目看向唐时, 拍了一下惊堂木, “唐时!你见本官为何不下跪?”他的声音厚重肃穆, 极为凛冽。
唐时这才想起来平民在公堂上是要跪着答话的, 而他身边这位人模狗样的原告李远身具秀才身份,是不用跪官的。
大丈夫能屈能伸, 入乡不随俗那是找死,跪就跪吧。
唐时跪在冰凉的地上, 答道:“草民拜见大人,初入公堂,惊失仪态, 还望大人见谅。”他是故意这么说话的。
果然,陈渐归神色微变, 不是说这唐时就是个乡下泥腿子么?怎么看起来与李远口中所言不符?陈渐归素来心细谨慎, 办案也是铁面无私, 既然心中存疑了, 那他就要对李远的话有所保留。
其实本来同为读书人,陈渐归还是比较欣赏李远的才气的,再加上李远生了一副好相貌,很容易能够取得别人的好感,所以陈渐归一开始心中情不自禁偏向了李远。
“唐时, 现今李远状告你恶意伤人,且言行之中侮辱之意甚浓,你可有话说?”
“回禀大人,草民有话说。”他抬起脑袋瞅了一眼一旁身着儒生服,昂然而立的李远,接着问陈渐归,“大人,可有诉状?”
身为被告当然有权利要求看一下原告的诉状,陈渐归没让人宣读诉状,恐怕是因为觉得唐时一个田地里打滚出来的,能懂什么?
陈渐归被他问得一愣,他没想到这孩子到了公堂之上,不仅神情镇定从容,口齿清晰,话语得体,居然还能想到这一茬。
诉状是李远亲手写的,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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