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如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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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第一黑帮,那不就是老虎帮?太叔正宇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这一刻,太叔正宇心里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虽然这样的决定未必会是正确的,但是太叔正宇已经决定走这条路。原本慑于上面那位大人物,太叔正宇心里一直举棋不定,但是现在老板说的故事,就成了这件事情的催化剂,太叔正宇终于狠下了心,既然老虎帮不肯放过自己,那自己何必考虑那么多?逃避,不能,因为老虎帮不会放过他,如果直接面对老虎帮的报复,太叔正宇有把握毁灭老虎帮,然而势必会引起那位大人物的反击,或许也是个死,左右都是死,既然都是死,那也得拉下几个垫背!

如果自己不对付老虎帮,迟早有一天自己会被老虎帮给杀了,自己就算力量再强横,始终是一个人,逃得过一次,不可能逃得过二次,三次,四次。就算干

掉了老虎帮,事后那位人物站出来为老虎帮出头,那自己也不算吃亏,至少拉下了整个老虎帮为自己陪葬。这一点在太叔正宇的脑海之中瞬息之间想通了,如果真的到了这么一天,那就算成为那位大人物的敌人又如何?

灭掉老虎帮,也算是为老百姓做了一个善事,除去了社会的毒瘤。太叔正宇眼中精光一闪,老虎帮你就等着吧!如果事情真的像自己所猜测这样,那时就连他一块干掉,太叔正宇的眼神猛然变得冷峻起来。任何威胁到自己生命的人,一律杀无赦!这是刀锋人员外出执行任务的准则。

在太叔正宇说实话的,并没有多大的法律观念,只有正确或错误。如果按照法律来说,太叔正宇所杀的人,都是没有经过法律的审讯,就直接被毙命了。那太叔正宇十条命都不够陪葬的。在太叔正宇的心中,只有好坏之分,对错之别。

杀该杀的人,就是好。杀该杀的人,就是对。这就是太叔正宇心中的人生观。不管被杀的人是什么身份,有着什么样的社会地位,只要该死的,都可以杀。这样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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