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猎冠(2 / 2)
“你的意思是,你为了帮三娘救我,跟他交换的条件是说亲?”欧飞无法相信,被眼前这个十足稚气的小丫头说得如此轻松的一件事,竟然是说亲,“你喜欢他吗?”
“喜欢?”她似乎从没想过这件事,于是侧看着天,“不知道,总之能帮到三娘就行了,其他的没想过。”
“哎呀!你放心吧,我到时跟他说我阿爸不同意就完了,”在她的内心,这些算不得什么大事,“再说了,他今年二十,男有二十难呢!不能嫁娶。”
在古猞族,有“女有十八难,男有二十难”之说,也就是说女人十八岁不能嫁人,男人二十岁不能娶亲,这一族规已有数千年,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至关重要,男女间可以私下交换定情物,但如果没有父母之命和媒人则是无效的婚姻。
儿妮说完向山林深处方向跑去,欧飞却陷入沉思,他隐隐觉得,这件事将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远处一个背影徘徊在树林之中,柔美的秀发挽成一个发髻,发髻上插着三根银光闪闪的发针,一身紫色修身布服,手上紫色护腕,脚上穿着布底“虎攻鞋”,鞋头高昂,修长的小腿上一个紫色绣花绑腿,手里拿着一支精巧的竹棍,旁边那条叫洛哈的猎犬正到处嗅着什么,一身威武打扮,这是要做什么?
欧飞正想着,只见儿妮已蹦到三娘跟前:“三娘姐,他来了,我可不在这里碍事儿了,我走了1刚一说完,她嘻笑着离去。
“这布妮子,就会调侃我1三娘低喃着,眼里透出与平时不同的目光,有些羞涩又有些不大自然,面具背后应该已羞红了脸。
欧飞走过去,才突想起昨天儿妮跟他说三娘在草侧堂为他开脱的话,想想应该好好感谢她,谁知开口竟是一句:“你今天挺好看的。”
三娘一听不知如何答好,竟盯着他看了半天,眼前这个男人说的这句话,让她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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