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01《我们的诠释》章05:我为我(前篇)节(1 / 2)
界定初遇
虽然小天和小崎都还小,但毫无疑问,这一集关于我们过去的故事不会为了儿童的认知能力而刻意修理。等他们长得再大一些,上了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再看是合适的——不过小天那孩子说不定现在就会说要看。
我是作家,光也差不多是个作家。但我们两个刚一准备动笔就犯了难。这一回同小贤的访谈和讨论没有提到初遇时的事,那是99年9月,在小光家里。
如果给我们两个的情感故事找一个最无异议的开端,那应该是01年的第三次冒险的地道里,那次偶遇让小光对我有了些许别样的看法,也标志着我们对彼此有了双向的注视感。
但是,要写成故事的话不能直接从这里开写。再说,对于年轻人的恋爱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这段恋爱是否能够修成正果,而在于这段恋爱赋予了当事人什么。如果只是“很美好的回忆”岂非太过流俗。
对于青春期的少年而言,恋爱最大的价值莫过于人格补完。也就是说,同一个不认识的人展开一段深入的情感交流,其实就是在以对方为镜,从中找寻自己人格缺失的部分或是自己很想要的部分。
我们11岁以前的故事,其实根本就没什么故事。更多是关于我自己的一些态度。但这就和青春期恋爱我比较提倡的东西是一回事了,都是建构自我的过程。因而这段经历虽然同我们后来的恋爱没什么太大关系,顶多是给后来的深入接触充当了“前置事件”,但无论是从记录我们的角度还是从给孩子们看的角度,都很有必要写下来。
毋宁说,一切有关我们人格方面的事,都应该被写进这本书,因为这是一对灵魂伴侣中的“灵魂”的部分,写情爱不能只写“伴侣”的。
现在的问题是,该怎样界定这段初遇?
我和光都不在意我们“一开始如何如何”,我们其实也并不喜欢把对方视作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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