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好好好,转眼就遇见他,真是太有缘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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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的东南亚,植被茂盛,水汽蒸腾;物种繁荣,杀气冲天。

比人还多的虫子在雨林浅表土层乱窜着,比人还灵巧的鸟在枝干树叶间穿梭着,比人还高大的树木在厚实潮湿的土壤中扎根着,人就在这么一群忙碌的生命所遗漏下的微小夹层里,小心翼翼匍匐前进,提防着动物植物或者真菌细菌病毒的攻击。死于一场以休闲为主的旅行,总引人唏嘘发笑。

虽然对人不友善,但这片初步向游客开放的雨林边缘区在宋蕙的视角里却像一支闻所未闻的古老民谣,踩上一步,就变换一种旋律,或热情,或凄清,一天之内,她已听到不下一百种歌曲。

这里没有枯燥的人类脸庞,只有她最爱的植物,千面乘以百态,就是来自于大自然的万般面孔。她此时生活在植物的天堂。

“蕙蕙?”宋月章身上有两个背包,一前一后。他来到宋蕙身旁,“我看到那里还有新的菌子,你要看看吗?”

“我去看看。”

她把相机挂在胸前,走到他前方。

宋蕙留了一头平齐于肩胛骨的黑发,在15岁生日后,她去挑染了大半边的复古红,在各色花花绿绿中很是显眼,向一团飘荡的红绸带。她经过宋月章身边时,宋月章也不自禁着魔想摸那猖狂的赤红,就问了一句,“蕙蕙,我们就来找植物吗?”

“太阳马上落山了,我们得回去。”

她瞥了一眼西边,正有一颗艳丽的太阳缓缓落幕。只是它还吐露着玫瑰一样的色彩,将天空每一处都染上了蔷薇科植物花瓣所能拥有的颜色,热闹灿烂,丝毫不显落寞。每个云块均挤成了被包扎好的花束,齐刷刷捧出动人心魄的霞光。它们扎根于落日而非薄薄的土壤层,因此活得比地上的还要优越漂亮,还具有一种不为人所动的神圣感,凌驾于万物。

在人类聚集区活久了,返回到大自然,才能发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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