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同病相怜(1 / 2)
新疆哈密位于横贯新疆的天山山脉东端,被天山分割为南北两处,天山南部是哈密绿洲,天山北部是巴里坤草原和伊吾河谷。哈密是新疆东大门,素有西域咽喉、东西孔道之称,是着名的古丝绸之路的。
但是,哈密这个地名之所以广为人知,还是缘于这里出产的一种甜瓜,也就是被康熙皇帝赐名的哈密瓜。郑刚对哈密的所有知识和感知就是从哈密瓜和在火车上邂逅的郑建江开始的。
由于列车到达哈密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而到郑建江家所在的县城还有两百多公里的路程,所以,他们决定在哈密市里住一晚上。
最让郑刚感到新奇的是,虽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如果是在自己的家乡,几乎已经是上床睡觉的时候,可是,在这个西部重镇却仍然恍如白昼,太阳还挂在远处的山岗上。虽然郑刚知道时差的概念,可仍然感到很新鲜。所以,在宾馆里稍事洗漱之后,他就拉着郑建江迫不及待地要出门看看哈密的市景。
已经进入秋季,这个西部城市的夜晚冰凉如水,街上除了来来往往的车辆之外,行人并不多,郑建江见郑刚一路上只顾盯着那些穿着民族服装的男女观看,就笑道:“缠头有什么好看的,难道你从来没有见过缠头?”
郑刚笑道:“真是第一次见,如果你不说这是哈密,我还以为自己到了阿拉伯呢。这些就是维族人吧。”
郑建江撇撇嘴说道:“我们都叫他们缠头,你想看的话,等到了我家那边全是这样的人,走,我带你去吃手抓肉。”
这天晚上,郑刚沉浸在身处异国情调的兴奋之中,暂时忘记了张彩霞,由于这里远离自己的家乡,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名身负重案的在逃犯。他津津有味地吃着当地的美食,和郑建江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一边听他讲些当地的风俗民情,最后就有点晕头转向了。
郑建江的酒量极大,在此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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