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过了两年妓女当然是会淫荡一点这是不足为奇的」(1 / 2)
明朝万历年间,徽州府休宁县荪田乡有个姓姚的人家,生了一个女儿,名叫滴珠,生得如花似玉,美冠一方。
父母两人都健在,家中又很有钱,对滴珠非常宝贝,娇养过度,古代的女子到了十六岁,便是出嫁的年龄了。
父母便托了个媒婆,找了个邻县屯溪乡的大户人家潘甲给她作丈夫。
媒婆是古代一种很特殊的职业,她们一定要把双方的亲事说成了,才能拿到赏金。
所以,她们经常把丑汉说成美男子,把穷光蛋说成是大富豪。
这屯溪乡的潘氏,虽然是大户人家,却是个破落户,家道艰难,外面好看,内里却很困难,男人须要外出经商谋生,女人须要缝补浆洗,挑水做饭,没有一个可以吃闲饭过日子的了。
这个潘甲,虽然也是个秀才,样貌也长得不错,但是,因为家境所迫,早已弃儒为商了。
潘甲的父母对待媳妇又很狠毒,动不动出口大骂,毫不留情面。
滴珠的父母误听媒婆之言,以为潘家是户好人家,把一块心头肉嫁了过来。
滴珠和潘甲两个人,少年夫妻,倒也挺恩爱。
只是滴珠看见公婆这般暴戾,家庭又贫困,心中很是失望,经常偷偷掩面流泪。
潘甲也晓得她的意思,只好用一些好话来安慰她。
婚后才两个月,潘父就向儿子发了火:“瞧你们这样你贪我爱,夫妻相对,难道想白白坐着过一世?怎么不出去做生意?”
潘甲无可奈何,只好跟妻子滴珠说了父亲的命令,两人抱头痛哭一场。
第二天,潘父就逼儿子出外经商去了。滴珠独自一个人,更加凄惶。
她是个自幼娇养的女儿,又是个新来的媳妇,在潘家连个谈心的人也没有,终日闷闷不乐。
潘父潘母肴见媳妇这般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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