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洞府里天仙配重圆喜房内鸳鸯终成(1 / 2)
六人宴至黄昏,其间谈笑风生,终于尽兴散局。
凌云洞中的这四个妖精,经了此日才算是看清了这青华大帝——原以为他是尽诛百妖的战神大帝,谁承想他竟是如此风趣谦卑,纯真憨厚,叫人图生喜欢。
“婚礼已成,请贤夫妇餕余设袵。”陶刚颔首拱手而道。
这餕余设袵,便是洞房合衾之礼,越鸟听了难免面生羞涩,而丹雀与当扈不敢看明王面色,只能低头躬身而拜。
青华和越鸟叫丹雀与当扈一路护送,又回到了越鸟的寝殿。
此一遭虽是终既是始,但这始却又不同——越鸟出门时,她那寝殿还是一派清绝洞府,岂料半日之间,便成了新房喜房了。只见那屋内早就是红烛高挂,喜帐连绵。
“陶居士有心了。”青华叹到
而越鸟遣走了丹雀,只叫留下当扈侍奉。
原来这当扈曾经是佛母近侍,越鸟之所以留下她,就是因为她侍奉过羽族贵胄,晓得那血奉之礼的规矩。
羽族自有血奉之礼,按照规矩来说,羽族无论身份尊卑,但凡成亲,便得依礼而行。可但凡是族群,哪里能不分个叁六九等?若是平常妖仙精怪,真到了要成亲成礼的时候,十中有八都顾不上按照规矩成礼。若非是那位尊的贵胄,谁会想着尊礼合矩?只怕是连自家生计都顾不上。
当扈知礼,得明王吩咐,从她枕下取了那一方孔雀丝帕来,随后便将那帕子覆在明王额前,为她遮去眉目,只露出口鼻来。
“羽族尊母,到了娶妻成礼之时,便是寻常小妖,都要叫雄的以血侍奉雌的,以此显示男子爱妻之心。帝君有意,便当以血喂养,乃成此礼。”当扈正色道。
青华闻言喉头大动,随即唤出太一剑,划破二指,见越鸟樱唇微张,便将两指送入越鸟口中。
越鸟尝得那一片血腥,心中非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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