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or救世主主角的选择(1 / 2)
零碎1
人类的进化自古以来就非常不平衡——大脑迭代的速度远比躯体要快得多。以至于人们的想象力已经上天遁地,博古通今,身体却还被地面束缚着,跳不高,也跑不快。
所以自然伟力为了略微平衡大脑过快的发育步伐,会从每个人身上匀出一部分脑力,留给肉体足够的追赶空间。脑力匀出的时间段并不固定,有些从出生起智力就被砍了一截,有些人则到了二三十岁才会偶尔觉得犯蠢。这些每个人匀出的微小脑力无家可归,会相互吸引,最终汇集成一大团精神力,在合适的时候,寄宿到不太如意的人身上。
何正是那些不太如意的人中的一个。父母在他刚出世不久就分道扬镳,在其他夫妻那争得不可开交的抚养权在他爸妈这儿却是烫手山芋。最后这山芋落在了何国雄手里,烫得他天天在外边花天酒地。爷爷奶奶看不下去,膝下又空落落的,就把三岁的何正接了过去,这一养就是十五年。
从小缺失父母关爱的何正发现自己会对阳光的,恣意开朗的,自信的人和事物感到痴迷,而且还是自己的同性。后来慢慢的,他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着迷,在那倾慕的外衣下还有羡慕和嫉妒,以至于他会从意淫这些阳光开朗的男孩被糟蹋被轻贱中得到快乐。但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得把这些想法埋得非常深——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把他养成了一只鸡仔,小个子,瘦胳膊,没有男生会愿意被他糟蹋,他也没那个身体素质能去糟蹋任何一个男生。尽管有些0比较猎奇,会喜欢母1,但何正过于不入流的长相也能把他们劝退。
欲望藏的久了,爆发起来也是冲动的。对真人没有任何希望的他,总会寄情于一些贴身物,比如室友的内裤。当他把脸埋在室友内裤的那一幕被撞见,接着“何正是个死基佬”被以加粗的超大字体写在黑板上的时候,何正觉得自己差不多算个活死人了——吃自己的,穿自己的,不用社交,不跟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