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锋(1 / 2)
相比于刚刚辩解时的激动, 容凰此时更显镇定, 眉睫间一片从容:“启禀太皇太后, 臣妾之罪有三:其一,知而不报,让皇上蒙受奇耻大辱。其二, 不但不揭发赫舍里氏,反而为她隐瞒真相。第三……第三则是臣妾知晓了这惊天秘密,还苟活于世……”
随着她的声音越来越轻, 孝庄脸上的恍惚之色渐浓。容凰故意沉默着, 好给孝庄一点思考的时间。
她刚刚所列的前两项罪名看似都是罪过,实际仔细想来无一不是为皇家打算。
首先她没有揭发赫舍里氏, 不但体现了她的宽容大度, 还保全了皇家尊严, 避免了皇后失身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丢尽皇室脸面。孝庄和康熙最注重面子, 这也是他们没有选择立即废后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至于第二条看似与第一条相似, 单独列举出来却又大大不同。要知道忍住不捅出去一个秘密本身已经很难,可保守住一个惊天秘密长达四年之久更难!尤其是这样一个可以轻易将对手置于死地的秘密, 容凰本来可以借他人之口将此事传出去,然后坐收渔翁之利……可是她没有这么做, 就说明她认为皇家的尊严高于一切利益,甚至对自己的阿玛都没有透露半分!
要知道遏必隆和鳌拜可都是人精,如果被他们知道了这个事实,肯定在第一时间就会想办法利用此事打压赫舍里家……所以往深了去想,容凰兄妹还保持住了四辅臣间的平衡,让康熙的皇位更加稳固。
而容凰所说的第三条罪过,就是她为了让孝庄相信自己而故意说的了。要知道怕死乃人之常情,连人格近乎完美的名士嵇康在临死前都会后悔自己的鲁莽,她一个小女子怕死又有什么错呢?而且孝庄如果想得再深一点,容凰为什么要用偷生来形容自己的处境?因为赫舍里氏狠毒,因为怕赫舍里氏灭口!
这么一对比,显然容凰就成了宽容、识大体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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